一、應越方邀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25年4月14日至15日對越南進行國是訪問。
訪問期間,雙方在真誠友好的氛圍中,互通兩黨兩國情況,深入交換意見,並就深化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推動構建具有戰略意義的「中越命運共同體」,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達成重要共識。
二、雙方一致認為,應堅定推進中越友好事業。
雙方認為,中越地緣相近、文化相通、人民感情深厚、制度相似、命運相連,是好鄰居、好朋友、好同志、好夥伴,都是由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致力於人民幸福和國家富強,為人類和平與進步事業共同努力。
三、雙方重申,應堅定支持彼此走符合各自國情的社會主義發展道路
中方熱烈祝賀越南共產黨成立95週年、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成立80週年,高度評價越南在近40年取得的重要成就,特別是促進經濟高速成長、明顯改善人民生活、深度參與國際政治與全球經濟體系、積極參與人類文明建設,並承擔多項國際責任,在多邊組織與國際論壇上發揮積極作用。
四、雙方確認須攜手提升戰略互信至更高層次
雙方同意透過互訪、派遣特使、開通熱線、書信往來等多種方式,強化兩黨兩國高層互動,特別是加強高層會晤與理論研討,提升中央與地方黨組織間的互動效率,特別是邊境省區之間的黨務合作。
五、雙方重申需打造更具實質意義的國防與安全合作支柱
雙方將強化兩軍隊的高層與各級交流,發揮邊防國防友誼交流、國防戰略對話等機制的作用。
也將加強執法部門的高層交流,發揮防制犯罪部長級會議、戰略安全副部長對話與政治安全副部長對話等機制的作用,提升在安全、情報、反恐等方面的協作效率。
雙方將深化越南公安部與中國相關安全與執法機關的合作,在反恐、打擊電信詐騙、網路安全、經濟犯罪、人口販運、出入境管理及追捕潛逃嫌犯等方面展開協作。
六、雙方同意將中國發展「新質生產力」、越南發展「新生產力」視為深化全面合作架構的重要契機
雙方將加速兩國發展戰略的對接,有效推動「兩廊一圈」框架與「一帶一路」倡議的銜接,優先推動在鐵路、高速公路、邊境口岸基礎設施等領域的互聯互通。
雙方對中國批准技術援助計畫、編製〈老街-河內-海防〉標準軌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F/S)表示肯定,並一致同意儘速展開研究、爭取早日開工;並加快研究〈老街-河口〉段的聯通方案,為後續工程創造條件。雙方歡迎簽署關於制定〈同登-河內〉及〈芒街-下龍-海防〉兩條標準軌鐵路線規劃的援助公函。
在公路建設領域,雙方也將加強技術合作,肯定〈越南北山八薩-中國雲南壩賽〉公路大橋開工建設,並將推動〈越南清水口岸-中國天保口岸〉交通設施的建設。
七、雙方同意加強多邊戰略協調
雙方認為深化多邊協作對構建具戰略意義的中越命運共同體至關重要。雙方重申將堅定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雙方將反對霸權主義與強權政治,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單邊主義與破壞地區和平穩定的行為。
雙方認為,人權保障是全人類共同事業,應依各國國情尋求適合的發展道路,並願在平等互信基礎上開展人權交流合作,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或雙重標準,反對以人權為藉口干涉主權國家的內政。
八、雙方同意妥善管控與解決分歧,維護中越友好大局
雙方就海上問題坦誠深入交換意見,強調應加強管控並積極推動妥善解決海上爭議,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雙方將推動北部灣口外海域劃界與海上共同開發磋商取得實質進展,積極展開低敏感性海域合作,並加強海上搜救合作。
雙方重申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加速推動《南海行為準則》(COC)早日達成具有實質意義與法律效力的協議,符合國際法精神,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