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世〔盜名〕柯文哲,
把〔台灣民眾黨〕還給歷史!
2025年元旦,〔偽民眾黨〕就上演了一齣荒謬宮廷劇,北檢二度抗告,柯文哲為了避免被再度因〔實質影響力〕的原因,即使之前已經寄出辭職信,卻被秘書長周瑜修「私吞聖旨」不算數,一定要在中央委員會演一齣「催悲鬧劇」,才得以辭去黨主席,並「建議」由黃國昌接任,十四名中央委員全體同意。
柯文哲「退位榮升太上皇」,
黃國昌「黃袍加身兒皇帝」。
事實上,這齣宮廷劇,反而證明了柯文哲無所不在的實質影響力:黨中央幹部,因為起訴書的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一案,幾乎半數是「證人或者是共犯」,北院裁定書要求柯「不能接觸證人避免串供滅證」,一場中央委員會全部破功,蔡壁如在媒體前面直接「翻口供」,更成為北檢抗告的直接理由。柯的「實質影響力」更發揮在〔指定〕黃國昌為代理黨主席,並希望能在2/1前補選黨主席,希望能「提早」決定,避免自己在黨內影響力因辭職而消減,目的在交保之後,能當〔太上皇〕,持續影響民眾黨做為自己在司法審判過程中的「保護傘」!
事實上,蔡壁如在「偽民眾黨」向內政部送件申請之時,柯文哲並沒那麼想成立政黨。問我意見時,我的建議是「政黨有補助款、立委席次及總統門票」,柯才同意成立民眾黨,目的只是利用「偽民眾黨」做為自己參選2024總統的墊腳石,所謂「第三勢力」只不過是拿來包裝滿足自己權力慾望的宣傳口號!
成立「偽民眾黨」讓筆者最有「罪惡感」的則是柯文哲「竊取」了蔣渭水在1927年所成立的〔台灣民眾黨〕黨名,這也是筆者在被林俊言檢察官約詢時作證的部分:「在決定黨名之前,蔣渭水後代希望是否可以尊重歷史先人所創設的名字,不要使用。但柯文哲認為自己就是蔣渭水的傳人,堅持要用,只問〔政黨法〕有規定不行嗎?我回沒有。並無阻止不要用這個黨名。」雖然這件事與案情無關,但對台灣歷史文化的傷害,卻遠遠超出柯文哲圖利、貪污、背信及公益侵占等罪嫌!而這件事,我是共犯,「我有罪」!
柯文哲「欺世盜名」不只黨名,包含〔偽民眾黨〕黨章第四條內容:
以「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為從政守則服務國家社會。
就是柯文哲在黨章討論會議中,竊取民進黨中央黨部門口的精神口號「清廉、勤政、愛鄉土」訂在黨章裡面,然後還狂妄的說:「民進黨做不到的,我就故意要放在裡面氣死他們,哈哈哈哈…」。事後我跟民進黨高層溝通致意,該名高層反而大器回應:「理念價值大家共享」。到最後,真正做不到的是柯文哲,而且還成為台灣貪污史上交保金額最高的政治人物!
所以,柯文哲辭去黨主席還不足以為自己所犯的錯誤「贖罪」,他傷害的不只是許多年輕人在政治上對「第三勢力」的期待,更侮辱了台灣20年代反抗殖民統治的歷史。所以「偽民眾黨」更應該把「台灣民眾黨」的黨名,還給蔣渭水還給台灣歷史!如果你們做不到,就讓台灣人民在未來,把「偽民眾黨」掃進垃圾堆中。